九江学院报
出版时间:2017-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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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创造价值法律保护权益




  人类自生存以来,劳动就一直相伴左右。从原始的体力劳动到标注人类文明高度的脑力劳动,劳动不仅让人类创造了世界文明还创造了我们今天美好的幸福生活。可以说,没有劳动就不会有我们这个纷繁多样的世界和工业现代化的社会。在人类历史进程中,劳动者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劳动最光荣”,做为一个辛勤的劳动者似乎是无比光荣的,但殊不知在这 “光荣”背后也有一些劳动者有着自己不可言说的心酸。自2009年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开始,关于职业病的诊断、鉴定、获赔、维权等存在的问题便一直备受社会关注。直到现在,各种职业病事件仍持续发酵。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大工业生产,自然科学的发展,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引起的职业性疾病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劳动者的生命健康。职业性疾病发生的层出不穷,归根结底还是用人单位的不合格。企业制度的不合法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危害甚至威胁到劳动者自身健康。然而保证生命安全则是人的最基本需求,“安全发展”就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特征。但在目前看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这还需要国家和政府还有社会各事、企业单位的全力配合去完善相关制度。李大钊曾说:“我觉得人生求乐的方法,最好莫过于尊重劳动,一切乐境都可由劳动得来,一切苦境都可由劳动解脱。”劳动,看似美好纯素然而却禁不住各种社会风气的熏陶。农民工――作为社会中最底层的劳动者,他们在烈日炎炎下赚取微薄的薪资实属不易,然而最终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
  近年来农民工讨薪事件屡见不鲜,每当接近岁末,农民工讨薪的新闻都会屡屡见诸报端。“微博讨薪”“裸体讨薪”“跳楼讨薪”……诸如此类的新闻更是接连不断上演。曾有农民工在网上发帖求助“希望工会能多关心一下农民工,农民工讨薪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背后没有依靠。”而想要改变这种情况只有更加充分发挥工会以及一些农民工自发组织的第三方机构作用,改变劳动者对企业方的弱势地位,通过协商谈判保护劳动者权益,才能从源头解决企业欠薪问题。
  “劳动”无高低贵贱之分,无论是身居高职的政府官员还是普通岗位上的小职员、农民工,只要是用双手去创造去劳动的人就是最了不起的人,是最美的劳动人。社会的快速发展,不仅仅体现在物质文明上,更是精神文明的进步。
  无论身处任何岗位,劳动者做为社会中最重要的一份子,在社会发展的道路上可以说是发挥了不可或缺的力量。“用双手创造生活,用劳动美丽人生”这也许是劳动者于最初的信仰,而如果想让这个“美好的信仰”一直持续下去,唯有健全劳动监察和争议处理机制,让法律成为劳动者权益的守护神,才能让劳动者权益得到保障,让我们这个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繁荣。 (实习记者 卜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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